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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夫妻永久居住权的公证协议

 04-10 23:33  悬赏 0  发布者:dajing……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7)
您好,我老公父母婚前给我们买了婚房,产权是其父母,我如果和他们签订协议“我具有该房屋永久居住权,若他们想处置房产需经过我同意并给我找到北京其他住处,或给予房产现值的25%作为补偿”,这种协议是否能有效保障我避免将来的不利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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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11日 09时25分
没法保证,对方把房子卖了转移资金了你就没有办法了。
追问:

那协议让他们补偿房屋租金给我可以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的帮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0 23:34
您好,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04-11 06:32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4-11 06:39
你好,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04-11 08:31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那么产权归男方父母所有,和你们夫妻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无论如何男方父母对你都不需要做经济补偿,他们处置房产也不需要经过你同意,你要居住该房屋需要经过男方父母的同意。
所以这样的协议,男方父母同意与你签订就没有问题,属于对你的赠与,如果他们不同意那也是他们的自由和合法权益。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35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4-11 09:10
与他父母有公证的,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4-11 09:27
你好,属于赠与协议,最好进行公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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