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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湖南-株洲 07-21 09:40  悬赏 15  发布者:ZGF9441 回答:(2)
08年10月我用了40万元从公公那买了俩栋房,是农村集体土地,其中一栋房土地使用证已更名为我自己,另一栋不能过户,因农村一户一宅,不能过户倆栋,若国家征收,其未过户的是公公的名字,征收款谁拿?是他拿?或他先拿再由他给我。这种未过户的情况下,他随时可以取消08年的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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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21 09:43
应为违反农村一户一宅,你们第二套房子的买卖协议有可能涉及合同无效。相互返还,若国家征收,征收款公公能拿。
回复时间: 2010-07-22 08:49
可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建议当面咨询并委托律师办理。
具体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18号唯一星城智兔座801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杨文律师  13975126387  QQ:25847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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