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

 04-12 13:54  悬赏 10  发布者:iceboy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一\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同一人),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拘留调查,在此期间公司应当由谁接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12日 13时56分
召开临时股东会,由股东会决议。
追问:

公司股东就两个人各占50%股份,另一个人是公司另一个股东和公司监视;是否可以理解为:另外一名股东可以理所当然的直接接手公司?

回答:

应当立即联系犯罪嫌疑人的家人,由家人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取得犯罪嫌疑人的授权,由另一人负责公司当前运作。
法律程序上,不能当然理解为直接接手。因为,善意第三人无法确定公司当前状况。

追问:

如果犯罪嫌疑人与另外一股东存在矛盾,无法得到犯罪嫌疑人的授权应当如何处理?

回答:

若可取得公章的,可以认为是公司对外的意思表示。

犯罪并不必然导致犯罪嫌疑人的民事权利遭到剥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解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2 14:03
任命一个代理执行董事。
回复时间: 2013-04-12 14:05
根据公司章程,重新任命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回复时间: 2013-04-12 14:06
你好,召开股东会议或临时股东会议,决定负责人的人选。
评论者:李仁红律师
时间:2013-04-12 19:46
可通过律师会见,以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的方式,产生新的法定代表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609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63
安徽 合肥
人气:283052
福建 莆田
人气:54142
湖北 襄阳
人气:439364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