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刘海鹰  朱学田  吴健弘  刘哲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个人借贷起诉,有被告的身份证号,户口居住地址,没有对方的管辖依据

广东-广州 09-12 11:56  悬赏 0  发布者:悠悠思 回答:(5)
个人借贷起诉,有被告的身份证号,户口居住地址,没有对方的管辖依据,能否在原告户籍法院起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9-12 12:00
可以直接诉讼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44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9-12 12:41
应当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059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9-12 13:11
可以诉讼
回复时间: 2020-09-12 12:03
你好!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回复时间: 2020-09-12 23:04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梅州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3680
辽宁 大连
人气:13028
上海 徐汇区
人气:3725
山东 临沂
人气:248903
广东 梅州
人气:128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