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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协议经济纠纷

广东-广州 04-13 14:29  悬赏 20  发布者:求离职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作为应届毕业生来到广州现在的公司,入职时培训了5个多月,并在培训前和公司签订了培训的绑定协议(来入职之前并不知道要签订改协议),现在因为发现该工作实在不适合自己,所以提出了离职,公司要求按照协议上的数目进行赔偿,而且不赔偿就不给我离职证明,更可恨的是不给我户口迁出证明(入职时我将户口迁到了公司的集体户口),导致我无法迁出户口。请问公司是否有权利扣留我的户口,以及违约赔偿金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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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3 15:22
如果你与公司订立了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的话,在服务期未满之前你提出辞职是违约行为,公司可以根据你们间的约定要求你赔偿的。赔偿额不能超过培训费用。
在你与公司间的服务期未满之前,特别是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尚未结束之前,公司暂时不配合你的其他要求是可以理解的。
追问:

赔偿我能理解,但是我是亲身经历培训的,所以对协议上的培训金额有质疑,已经要求他们出具培训费用明细了。您说,在我和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尚未结束之前,公司暂时不配合我的其他要求是可以理解的,就是说我只有赔了钱,公司才给我出具户口迁出证明,公司这个做法是合法的?

回答:

公司的这一做法是合理的,但并不一定合法。是否合法要等你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有了定论之后才能认定的。你们去认定的过程也就是仲裁诉讼的过程,结果出来后,你们的法律关系就有了结论。
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的,你的户口肯定可以迁出;
如果诉讼中,你们达成新的协议,继续履行合同的话,你的户口就暂时不必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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