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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客使用不当,造成损害不赔

 04-13 14:34  悬赏 10  发布者:weiwei……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湘潭 回答:(1)
我是一名房东,是受害者一方,因房客用洗衣机洗衣服时使用不当,造成如下损害:1,房东的小卧室木地板全浸在水里(木地板是杉木地板,2000年装修),2、楼下业主墙面,地面也被浸坏(是2012年装修)。协调赔偿多次后房东一方要求赔偿1400元,楼下业主一方要求赔偿2500元,(这是最低限度),房客不同意赔偿此价格.现房客抵押笔记本电脑一台(是经过派出所协调)。房客还有押金1300元。租房合同还未到期。
咨询:1:协调不成如何进行赔偿?2:房客不赔偿,还要使用此房屋,我是否能收回自己的房屋?3、房客不赔偿,房客抵押的笔记本电脑和押金可以抵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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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13日 14时42分
你好,1、照着实际损失赔偿;
      2、可以要求解决,赔偿损失;
      3、可以和房客协商解决,以电脑和押金作为赔偿金。
以上回复,请采纳。
追问:

谢谢,追问下:1,与房客协调不成,房客要电脑,押金也不作赔偿金,目前造成的损失也没赔,我应该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我能换门锁吗?

回答:

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最好是依法维权。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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