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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母给女方钱但要求写借条,离婚协议上注明无需偿还

江苏-盐城 09-24 11:00  悬赏 0  发布者:时光°不负 回答:(7)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母给女方钱但要求写借条,离婚协议上注明无需偿还,是否还存在法律效益?令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其父母写的借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后以此要求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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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9-24 11:02
由女方还
回复时间: 2020-09-24 11:03
不存在法律效力。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告诉你怎么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9-24 20:50
需要债权人同意,要看具体的用途他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9-27 14:54
由女方还。
回复时间: 2020-09-24 11:05
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回复时间: 2020-09-24 11:31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9-24 13:03
这个情况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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