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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教育责任问题

山东-济南 04-15 00:18  悬赏 10  发布者:whg760……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们离婚五年了,当时法院调解离婚的。内容是孩子女方不要判给了我,女方每月接孩子两次,每月第一个星期和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五孩子放学接孩子,星期一送孩子上学,每月抚养费200元,这是主要的内容,因为我不愿意多纠缠就这么答应了,随着孩子长大上从上幼儿园到上小学,现在孩子已经上三年级了,上幼儿园孩子学习不紧张时我感觉无所谓,就一直按照调解书上的执行的,甚至尽量满足女方见孩子的要求,随着孩子上小学后,女方每月接两次孩子,作业经常地不完成或做错作业,尤其是放长假的时候孩子多的时候在女方处呆一个月的时间,女方接孩子的时候说的好好地辅导孩子写作业,教孩子学习,但孩子回来后基本上都是作业没写或是只写了一点点,在剩下的时间里我们只能让孩子不停的写作业,后来在我与女方争吵与商议后女方同意在正常的上学期间每月的第一,三个星期的星期五接孩子,星期天下午送回我处,把在女方处不能完成的作业做完的作业(比如网上下载的作业),但女方经常以孩子不让她检查作业为由,很多作业没完成就送回我处,而且每次送回来都的星期天下午五六点钟,因为孩子有些作业做起来比较麻烦(比如作文)经常地弄的很晚孩子才能睡觉,而且星期一还的早到校,孩子早上不愿起床。我认为女方对孩子这是不负责任,只是一味的惯孩子,孩子在女方处总是玩,回到我处老是写作业学习,这样会对孩子产生不好的影响,我在给女方好好说这件事的时候,女方总是强词夺理说在她那这点时间不会对孩子有什么影响,我想问下律师同志,像这样的事情我应该咱们处理,我给女方谈,她根本不给我好好地谈,我说上学期间不让她接孩子,放假的时候在她那多呆点时间,她不同意还给我闹,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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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15 21:24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4-15 07:17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13-04-15 07:17
孩子的教育问题是大问题,还是协商达成一致。
回复时间: 2013-04-15 07:58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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