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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医药费

北京 04-16 21:37  悬赏 0  发布者:136811…… 给我留言  回答:(9)
和前夫离婚后孩子归我抚养,对方支取生活费,因为我和前夫是一个单位的,离婚前属于双职工,单位规定孩子的医药费单位报销90%,离婚后属于单职工,只能各报45%,现因对方已婚,且第三方也是一个单位的,他们再有孩子后单位只能给一个孩子报销医药费,如果他不给报我们孩子的医药费,请问未报销部分费用该由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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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6 23:25
您好,可以双方协商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3-04-17 04:13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80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4-17 07:09
必要时可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4-17 10:22
您好,可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4-16 21:54
离婚后,单位报你属于单职工的45%,剩余部分可以与你前夫协商,要求他出一部分
回复时间: 2013-04-17 06:32
你与前夫共同分担。
回复时间: 2013-04-17 09:11
单位不报销的部分你需要和前夫协商,两人共同承担。必要的时候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4-17 09:32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4-17 10:38
由双方共同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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