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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金额的计算

广西 12-30 10:51  悬赏 5  发布者:hb7920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父亲今年九月份的时候在纸厂工作,里面的运输热纸浆的车由于违规操作导致侧翻,热纸浆把我父亲烫伤,医院鉴定为二度烧伤。之前保险公司以及车主已经全额负责了所有医药费。而现在我父亲去公证处做伤残鉴定,参照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第4.9.10条规定,该损伤的后遗症已构成道路交通事故9级伤残。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向车主或者保险公司索赔精神损失费以及误工费可以么?大概索赔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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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30 12:14
可以的,一般的4万左右。
回复时间: 2008-12-31 14:11
可以的。按法定标准来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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