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刘海鹰  申维丰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生病的时候去医院检查,反复发烧,但是不晕不吐不痛,医院做了血常规

广东-深圳 11-17 20:0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6)
请问生病的时候去医院检查,反复发烧,但是不晕不吐不痛,医院做了血常规,B超,胸透,血气,都检查不出结果,只是掉了盐水,发烧的时候才用了一些去烧的药,要求住院说没有病床,最后才去的分院,然后住了四天院还是检查不出来,最后是身体有点痛才去做CT,才发现是肺部感染,才对症用药,前前后后用了一个多星期左右才发现病因,期间一直在反复发烧,虚弱无力,前后花费了快一万元,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11-17 20:13
可以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相关问题的
回复时间: 2020-11-17 20:53
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相关问题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51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1-17 21:21
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回复时间: 2020-11-17 2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或病历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6、生活费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多少需要律师计算
回复时间: 2020-11-18 11:34
可以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相关问题的
回复时间: 2020-11-18 15:58
并不一定能一开始就查到病症原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河北石家庄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临沂
人气:248965
辽宁 大连
人气:13322
辽宁 锦州
人气:440915
湖南 长沙
人气:543849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34
陕西 西安
人气:17306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