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吴健弘  朱学田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在中银基金里钱提现不出来了,问客服要我继续充值50万成为VIP才能提现

广东-珠海 11-19 16: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0)
在中银基金里钱提现不出来了,问客服要我继续充值50万成为VIP才能提现,我该怎么办,这是诈骗了,能不能追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11-19 16:11
你好,网贷种各样,请核实确认后,避开分险,安全处理,谨慎转帐有需要联系我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20-11-19 16:13
是不是投资收益特别高的平台,投资收益率远远高于正常的理财产品。你是在网页、短视频软件或者其他网络朋友推荐而下载的,前几次小额投资顺利的提现了本金和收益,后面越投越大,现在去提现,平台以各种名义叫你支付费用,但是你支付了一项,又来一项。不支付就一分钱不给你提现。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可能是遇到了诈骗。需要详细沟通的话,可以联系本律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92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1-19 20:04
“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等。 
  • [广东-深圳]
  • 宋昕律师 VIP
  • 电话:13312939595
  • 17315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1-20 16:28
医生看病,需要见病人;律师办案,需要看材料;作为全国的网络金融专业律师,告诉你:无论平台是否关闭, 人员是否跑路,公司是否注销,都可以追回的,反复看我下面的回复。 网络投资“被骗”,追回的方法有: 第一, 建议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一定要核实律师身份(保证是谈案律师处理案件)、核实律师的专业资质以及工作经验,人生阅历。防止案件被倒卖,防止二次被骗; 第二,本律师成功追回多人被骗的损失,并且有2个是100%全部追回。2019年9月6日,又有一个2,000,000.00元的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终于打赢了。10月份,河北刘先生成功追回近90%;11月份,福建泉州的李先生,发生一年多的案件开始追回。。。。2020年4月份成功帮助秦先生、2020年4月份,成功帮助欧女士追回损失。欧女士拿到钱时激动地说,没有想到派出所都说无法追回,让你追回来了,真牛。8月26日成功帮助潘先生追回损失720000元,高达80-90%。 第三,本律师具有5年刑事侦查经验,5年刑事辩护与网络金融经验,专业处理刑事案件与网络金融案件。 第四,本律师为了确保追回的可能性,本律师接收案件需要经过评估,评估是收费的。如果你真的案件,真心处理案件,请尽快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宋昕律师。
回复时间: 2020-11-19 16:13
网贷种各样,请核实确认后,避开分险,安全处理
回复时间: 2020-11-19 16:18
网贷是存在风险的,建议谨慎处理。
回复时间: 2020-11-19 16:32
你好,建议及时收手,并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20-11-19 17:21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回复时间: 2020-11-19 17:29
你好,是诈骗,建议你及时
回复时间: 2020-11-19 17:34
你好,找得到人的话可以直接进行催告,找不到的话建议你起诉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江苏无锡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430
广东 广州
人气:393170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