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曾令栋  王浩  李晓航  王高强  
该问题已关闭

乐享借平台借款

辽宁-抚顺 11-21 12:3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9)
借款方1万,12个月。利息3.2。不知如何计息?没有找到客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11-21 12:35
我络环境非常的复杂  不要草率操作 要警惕风险 先不要再继续操作了 联系本律师帮您查询认证后 可以帮您正确处理一下 比较安全 。
回复时间: 2020-11-21 12:47
年利率24%以下的属于法定债务利息,必须要还;年利率24%-36%期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利息,想还就还,不还对方也不能强制要求你还;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非法债务利息,完全不需要还。需要我帮你算下还到多少期就可以不还了或者每期只需要还多少就可以的话,可以加本律师简介中的微信,我帮你详细计算下。
回复时间: 2020-11-21 12:51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网贷,再具体可有偿微信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1-21 12:51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贷款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
回复时间: 2020-11-21 12:53
网贷是出了名的风险套路多 难缠不讲理 不要大意 及时找律师详细咨询 帮您分析合法性之后可以依法稳当处理 比较安全 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20-11-21 18:39
要看合同的约定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69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1-21 20:48
没有放贷资格的,还本即可。有放贷资格,利息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有没有放贷资格,与银保监部门核实。
回复时间: 2020-11-23 17:27
可以直接 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20-11-21 15:15
超过年利率15.4%以上的属于非法债务利息,不须要还;网贷平台通常以收取各种费用(管理费、保险费等)、砍头息、以及等额本息的方式,让贷款人觉得名义利率不高,实际上网贷的实际利率往往都高出法定的最高标准,高出的利息完全可以不还的。需要我帮你算下还到多少期就可以不还了或者每期只需要还多少就可以的话,可以咨询本律师,我帮你详细计算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山东济宁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24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10
重庆 江北
人气:392680
安徽 合肥
人气:2826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67
湖北 襄阳
人气:4410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