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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帮我分析一下,我是甲方,之前乙方有打过我但我未还手,院里也没给他任何处罚,现在还能追究吗。谢

江苏-南京 04-18 17:47  悬赏 0  发布者:zjkl11…… 给我留言  回答:(1)
事故时间:大概3.16晚上10点

事故地点:3舍125

事故人物:甲方  乙方 

其余人:舍友:4人A B C D ;同学:2人E F ;舍管G

甲方自叙书

 

1、         甲方(心情不好)回到宿舍,发现乙方自行车靠在甲方洗脸毛巾上(之前也有多次此情况,甲方都是推开乙方车子),甲方欲推开自行车但车子容易倒下(单手拿车龙头),甲方便顺力摔下自行车。

2、         乙方从背后狠狠一脚踢中甲方臀部,并继续拳脚交加,甲方回头自卫。期间甲方受伤严重(面部流血),乙方基本未受较大伤害。

3、         A阻止乙方继续殴打,并隔离双方。(乙方扬言你还手了……)

4、         乙方穿过A靠近甲方继续拳脚交加,甲方抓住乙方双手为避免(间接阻止)乙方拳脚攻击,乙方试图挣脱,僵持小许,A和B过来拉架,期间有拳脚攻击。

5、         分开后,甲方继续用脚踢乙方(A和B都在拉他),并有踢中,且威胁甲方,车子哪少了个零件就要甲方身体哪少一个零件。甲方气不过踢乙方自行车,乙方挣脱持架人踢中甲方后被拉开。甲方扬言(声音较大):“继续打我啊,来啊!”乙方挣脱开踢中甲方,反复多次。引来宿舍外面的同学。

6、         外面同学试图进来,被乙方挡回去(已经进入宿舍)并锁上门。外面同学敲门,不开。

7、         不知门谁开的,C、D、G进来,此时乙方停止攻击行为,A用纸巾帮甲方擦去面部部分血,后来C拿来创口贴贴上伤口。

8、         事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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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19 08:40
如果警察不作为,可以复议,也可以进行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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