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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先领证,后男方不给彩礼,女方只能把两个多月的孩子打掉

福建-福州 12-13 17:25  悬赏 0  发布者:柠檬 回答:(4)
男女双方先领证,后男方不给彩礼,女方只能把两个多月的孩子打掉,后女方给男方领每月5000,领了5个月,这些用来养身体,男方的前女友回来找他了,男方在领证后第一个月就不停打钱给前女友,金额也大,现在男方想要跟前女友过,要求离婚,还要把女方养身体的钱讨回去,有这个说法吗,而现在女方也因流产问题几个月连续腹痛不停,如果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可以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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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12-13 18:00
女方三期:孕期、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哺乳期,男方无权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20-12-13 17:25
下列情形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20-12-17 10:52
女方三期:孕期、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哺乳期,男方无权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20-12-22 17:53
下列情形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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