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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纠纷

山东-青岛 07-23 09:20  悬赏 20  发布者:uva3174 回答:(3)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是韩国独资企业,但是公司现在拆迁。公司搬到别的地方,因为离家太远,并且公司不支付交通补助,三个月有班车(只限于早上,晚上没有班车),新的公司离我们家至少有1个半小时的路程,所以造成我们100多个老工人没有办法去新的公司,100多个老工人的工龄大多数都5年以上,10年以上的。但是公司现在已经通知如果不去的没有1分钱的补偿,并且要求我们无条件解除合同。我想知道我们应不应该得到补偿,还有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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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23 09:40
公司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得到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0-07-23 09:43
应该补偿,属于单位变更劳动条件,你们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补偿,去劳动局反映一下。
回复时间: 2010-07-23 10:00
由于企业搬迁原因,变更工作地点的,需要企业和员工双方协商。员工无法适从新的工作地点的时候,企业要求无条件接触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按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封顶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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