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吴健弘  王远洋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一个弱女子的工伤赔偿

广东-中山 04-19 20:00  悬赏 0  发布者:186020…… 给我留言  回答:(4)
是这样的,我妹妹在中山市2012年6月3号进了一个工厂,2012年6月28号发生了工伤,右手一到五掌骨全部粉碎性骨折,现在不能握拳,发生工伤时还没有发过工资,工厂也还没给我妹妹买社保,社保是工伤后才买的,今天鉴定出来了,是七级,我妹妹辞工的话一次性工厂要赔多少钱呢?我妹妹进厂时签的合同是1100的底薪,因为发生工伤前还没领取过工资,应该怎么算呢?我查了一下7级好像是44个月本人工资,那是不是1100*44就是我妹妹应得的赔偿款?我们都不懂,跪求各大律师帮帮忙算算我们应该能拿多少钱!
问题补充:
看网上很多写着什么赔多少个月的中山市职工社平工资?还有说7级赔偿基数4倍?这些我们都看不懂,如果真的按照44个月*1100底薪那也是只有48400啊,只能拿这么多吗?在什么情况在才能赔中山职工社平工资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9 20:07
你这个情况时间比较紧急,不知道你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如果没有就赶紧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在2013年6月3日之前提出,否则很难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就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你不止得到1100X44的赔偿。建议你委托律师,如果经济困难的话,最好委托事后收费的。委托律师时如果害怕上当,可以打电话咨询我,我可以告诉你律师收费标准。
追问:

你好张律师,非常感谢你!!!!工伤认定的了,鉴定书也拿到了,是七级,因为6月3号进厂6月28号就发生了工伤,所以发生工伤前还没发过工资,那是不是按照合同来44*1100来赔的?网上说有的说什么中山职工平均工资这个我们不懂,

回答:

是的,就是根据你妹妹工作的所在地的市里的平均工资。你等一会我帮你查查。广东省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542.84元;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26.71元。你妹妹除了可以获得45个月的本人工资外,还可以获得治疗期间的工资,护理费等。工伤索赔比较复杂,建议你委托个律师吧

追问:

好的,一万个感谢你,我们就只是想知道厂里赔多少给我们合适

回答:

你们不想找律师的话,我把广东省的赔偿标准发给你看看吧。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以上可以累计,加起来是多少就是多少了。保守估计你可以向厂里提4-5万块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4-19 20:18
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回复时间: 2013-04-19 21:04
先申请工伤认定后提起工伤等级鉴定
回复时间: 2013-04-21 09:15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工伤赔偿。按照本人实际工资赔偿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金华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河北张家口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9579
浙江 金华
人气:2225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