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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宿舍拆迁,谁是受益人

福建-三明 04-19 21:20  悬赏 0  发布者:hdp888 给我留言  回答:(2)
三明市水泥厂于1998年分配一间宿舍给我,作为我的婚房。我把自己的户口从集体户迁出,落户这间宿舍,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迁出。2000年水泥厂买断工龄。2002年,由于我外出,把宿舍借给杨某居住,杨某2005年没有经我同意,把宿舍给张某居住,期间三明市水泥厂破产卖给闽新集团,张某与闽新集团签订了租赁协议。
 请问,张某与闽新集团签订的租赁协议有效吗?如果这间宿舍拆迁,谁是受益人?我的户口还在这间宿舍,能享受拆迁补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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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19 21:25
如果这间房屋属于你所有,你可以向杨某主场赔偿,如果房子是三明市水泥厂的,水泥厂破产将房屋等转让给闽新,那么闽新就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他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4-20 15:02
你享有该套宿舍的产权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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