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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为孩子在培训机构预交2021年学费13220元

江苏-南通 01-09 22:34  悬赏 0  发布者:微网用户 回答:(2)
2020年8月为孩子在培训机构预交2021年学费13220元,2020年10月孩子不愿继续在该机构学习,与培训机构多次沟通后达成一致,退款13000元,由于该培训机构一直未开具相关发票及合同,其表示需要特殊申请,至2020年12月,我向该机构询问退款事宜,该培训机构表示由于年底财务要做账,需要到2021年1月1日后操作退款。2021年元旦过后,我再次向该培训机构询问退款事宜,其表示无法按照之前条件退款,现需要我支付30%违约金才肯退剩余钱款。这种情况我应该向哪些部门反映举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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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1-10 17:44
由于违约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
回复时间: 2021-01-10 12:10
你好,如果由于违约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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