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您好,是这样的,我是做修理厂的,我找甲给车辆定损,甲找到了乙定损

湖北 01-20 00:28  悬赏 0  发布者:20210120uUVV 回答:(11)
您好,是这样的,我是做修理厂的,我找甲给车辆定损,甲找到了乙定损,乙定损好了,陪的钱给了甲,但是现在甲找不到了,我拿不到钱,可不可以起诉甲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1-20 10:10
您好!可以的。您跟甲之间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但甲却没有按照约定给您定损、交钱,甲是存在违约行为的。但起诉需要您有对方的身份信息,请问您现在有吗?如果没有,起诉是比较难的,建议您还是请专业的律师介入协助。详细情况您可以通过我主页上的号码联系告知我,我会为您作进一步的分析解答,尽力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1-01-20 10:32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乙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而是与甲之间存在直接的关系,所以,在乙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甲违反约定的情况下,如果您与甲协商不成,那么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但需提供相关证据,具体情况您可通过主页联系方式详细与我联系,我会为您提供帮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1-01-20 11:24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21-01-20 09:18
您好,这个首先需要理清你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才能判断,如果你跟甲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你可以要甲将钱交给你,也可以起诉甲。由于你的表述不是很清楚,您可以通过主页预留号码和我详细沟通,让我了解具体情况,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策略和应对之法
回复时间: 2021-01-20 09:34
你好,如果你和甲形成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就是你与甲已经约定好了定车损的这个事情,而只是甲委托乙定车损的,那么有权利找甲追回钱,如果甲不给,属于无权占有的,由于你描述的事实不清,无法给予你针对解答,你可以联系主页上的电话和我详谈,最大限度的维护你合法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21-01-20 10:36
你好,请问甲是将车放在您的修车厂维修吗?您现在还占有这辆车吗?如果你跟甲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你可以要甲将钱交给你,也可以起诉甲。由于具体情况不清楚,所有无法进行下一步的法律分析,如果确有需要,可以通过主页预留电话与我交流以上问题,我会根据您提供的具体信息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1-01-20 12:00
你好,如果你与甲之间有合同关系的话,就是你与甲已经约定好了定车损的这个事情,而只是甲委托乙定车损的,那么有权利找甲追回钱,如果甲不给,属于无权占有的,你可以起诉甲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案件情况,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21-01-20 13:18
您好,可以起诉维权。请问您和对方之间是否签订了相关合同?您的具体情况我不是很清楚,欢迎您通过我主页的咨询号码跟我取得联系,我在了解了您的情况和诉求后,会免费为您提供维权建议。
回复时间: 2021-01-20 13:53
您好,是可以起诉的。请问甲是将车放在您的修车厂维修吗?您现在还占有这辆车吗?请问您和对方之间是否签订了相关合同?如果你跟甲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你可以要甲将钱交给你,如果甲不给,属于无权占有的,你可以起诉甲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具体情况不清楚,所以无法进行下一步的法律分析。如果确有需要,您可以在方便的时候和我沟通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问题,我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1-01-20 16:38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是与甲签订了定损合同,而甲单独与乙签订的定损合同,那么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甲是应当向您承担返还义务的。如果您知道甲与乙之间是代理合同关系,您也有可能是可以向乙主张承担责任的,具体要看您是否知道对方是代理关系。您的描述的不是很具体,如果您不方便在此透露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主页预留电话进一步致电与我进行沟通,我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1-01-20 17:17
您好!可以的。您跟甲之间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但甲却没有按照约定给您定损、交钱,甲是存在违约行为的。由于您的描述不够详细,我无法给您确切的建议,您方便时可以联系我,让我了解具体情况,再逐步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浙江金华
河南周口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287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272
福建 厦门
人气:123612
上海 静安区
人气:3700
湖北 潜江
人气:20114
上海 黄浦区
人气:115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