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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按法院判决给付小孩抚养费,我该肿么办

重庆-沙坪坝 04-22 22:50  悬赏 30  发布者:哎烦哦 给我留言  回答:(1)
小孩7岁,经法院判决由我抚养,男方每个月给付300元抚养费直至小孩18岁,如未按指定期限履行,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问题是他在坐牢,而且被判了15年,请问我以后要怎样去证明他一直未履行义务,现在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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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3 00:04
既然法院判他有按月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他就应该积极履行。这样,一旦你起诉要求他支付抚养费,他就要承担已经支付抚养费的证明责任。
追问:

请问是不是申请法院执行的期限是两年,这两年期间不起诉是不是会被法院视为自愿免除对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还有如果等到男方出狱而小孩已经成年才申请法院执行男方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法院会支持吗?不履行法院判决会不会坐牢

回答:

追讨债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具体到本案,就是从你提出给付抚养费而对方拒绝之日起计算。但这个诉讼时效会因为你提出诉讼而中断。所以建议你直接起诉。当然,因为对方的给付义务是持续性的,所以你也可以在对方最后一次应该给予抚养费的时候主张债权,不过这已经是11年后的事情了,不值得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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