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学校没收手机,学校可带手机,周一到周五没收,星期六晚上发回。但学生因星期四晚自习被老师没收手机

江苏-南京 01-28 13: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7)
学校没收手机,学校可带手机,周一到周五没收,星期六晚上发回。但学生因星期四晚自习被老师没收手机,学期末找学校归还,此学校发布规定是以时间段发布。最后规定是:手机没收至学年末归还,手机卡不能拔出。 学生学期末去,学校不还(现在科技时代更替,5G,学年末归还,时间成本,如果到时候学年拿回手机已经失去了它的价值,学校应该赔偿吗) 学生学期末找学校,学校不还。学校犯法吗? 家长学期末找学校归还,学校不还,学校犯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9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1-28 13:44
可以向教育出版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21-01-28 14:06
可以向教育出版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21-01-28 14:14
学校不还,学校犯法
回复时间: 2021-01-28 14:30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或病历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6、生活费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多少需要律师计算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084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1-28 15:17
向主管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21-01-28 13:52
可以向教育出版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21-02-02 10:30
可以向教育出版部门投诉。
建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096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631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84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82
天津 南开区
人气:661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9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