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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已经结案了为何还要重新拘留并要法院判赔

天津-津南区 04-23 09:37  悬赏 0  发布者:谭丹丹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对象是搬家工人,3月31日,在搬家过程中与人发生冲突,是对方先动手打的我对象,现在二人都有伤(且二人伤势较轻),对方报警了,当时是派出所单方面拘留了我对象,快到二十四小时的时候,派出所让我们交一万的保证金,我们都是打工的,且没有多少钱,就只凑了2000元给他们,也没有给我们打条,人就放出来了,4月22日打电话让我对象过去,说是与对方人见面,双方言和的意思,我对象就去了,去了之后派出所的人就说对方严重了,又要拘留,并又交了1000元,说是取保候审金,在这之前一个星期,派出所的人也叫过我对象过去了,说是已经在当地分局结案了,现在又说在法院等着判决说赔多少钱,我们一直也没有见到与我对象起冲突之人,全是派出所单方面在调解。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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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3 09:45
委托律师介入维权
追问:

可两次见我们的不是同一民警。如何告啊?怎么掌握证据?
现在我们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手机也扣住了。

回答:

只能找律师了解案情

回复时间: 2013-04-23 09:46
建议请律师帮你
回复时间: 2013-04-23 23:41
鉴定伤情,属于轻伤以上的,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可以到检察院投诉。
追问:

我爱人是眼睛软骨挫伤,可定为轻伤吗?能否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现在是派出所的人拒绝提供对方的任何信息给我们。并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情况?

回答:

需要鉴定才能确定。

回复时间: 2013-04-23 09:52
掌握证据向区公安分局控告该名民警。
追问:

可两次见我们的不是同一民警。如何告啊?怎么掌握证据?

回答:

那是你要做的事情了。

追问:

我就是不知道怎么做吗?今天人又去了,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病况呢?昨天手机也扣住了。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33
可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如果对方经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公安机关可以追究你爱人刑事责任
追问:

我爱人也眼睛软骨挫伤,我是否也可以也向派出所报案追究对方的责任啊?

回答:

要求就行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但挫伤的话构成轻伤可能性不大

追问:

那我如何维权?

回答:

要求公安机关给你对方伤情鉴定结论,如果对方未构成轻伤以上,你爱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可以拒绝给公安机关任何钱。有证据证明给过可以要回

追问:

可是公安机关拒绝透露任何信息给我们,也不出示任何结论给我们,总是以不便透露为由来搪塞我们。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收过钱,我之前问他们要过,可他们说没有,要么交钱放人,要么人就关在那儿,现在我与我爱人也失去联系了。我应该怎么办?

回答:

不拘留你爱人的话,询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拘留的话必须给家属拘留通知。可委托律师介入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4-23 12:32
对方是否构成轻伤?如果没有,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你所诉,对方已经构成轻伤以上,你丈夫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建议聘请律师帮助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4-23 14:34
你好,需要看看具体情况,最好聘请律师介入处理,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4-23 16:05
这种情况不是很正常,建议你聘请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回复时间: 2013-04-23 21:04
如果对方伤情在轻伤以上,公安机关可以立为属于刑事案件,走法律程序,否则只以进行治安处罚。
回复时间: 2013-04-24 08:58
构成轻伤以上,公安机关可以追究你爱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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