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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把钱转给朋友的理财公司,现在理财公司的老板跑了,公安立案是公司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吉林-长春 02-04 08:5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7)
之前我把钱转给朋友的理财公司,现在理财公司的老板跑了,公安立案是公司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于2020年6日公告的,8月截止报案时间,他没告诉我,现在我自己查到的,错过报案时间,得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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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2-04 08:55
注意防范。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回复时间: 2021-02-04 09:02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21-02-04 09:20
报警解决。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2-04 14:09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561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2-04 19:35
向办案单位了解
回复时间: 2021-02-04 09:03
注意防范
回复时间: 2021-02-04 09:05
报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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