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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同纠纷

河北-廊坊 04-24 09:19  悬赏 0  发布者:甲乙丙m 给我留言  回答:(3)
2006年9月徐某专科毕业后,应聘在广东某实业有限公司任设计师助理,当时劳动合同的服务期是一年。2007年9月28日,徐某与公司续签合同一年,但合同的用人单位却是“广东某贸易有限公司”。此后徐某了解到两公司的老板是同一人,他注册贸易公司的目的就是用来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只要员工每年在这两家公司之间轮换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就永远签不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徐某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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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4 09:22
只要能证明实际投资 人是一人 就没有问题 可以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4-24 09:27
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4-24 09:38
可以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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