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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退的6000元算什么性质?

北京-崇文区 04-24 20:56  悬赏 0  发布者:李想家 给我留言  回答:(3)
撇开争议不说,我用60000元从大哥手里买下他名下的一套房屋,已完成钱款和房屋的交接,我当时觉得这是铁定的了,应该不会有什么变化,况且有证人在场。但万万没有想到,他居然有反悔的余地,隔了一段时间后,不和我过户了。并且在索要的情况下,自己把钱给我送来了,连同母亲一起交给了我,说“钱还给你,房子也给你,母亲由你来照顾”。就这样,连钱带房子,包括母亲的赡养照顾一并给了我,我现在了解到,这是一种附加义务或条件的赠与。其实,当初我们准备过户的,只是由于我当时的经济状况欠佳,便和他协商,稍稍往后挪一挪,本来我认为这事是改变不了的,当时要过户了也就不会成为现在的赠与了。但有6000元至今未退,当时他声称,房子里的某些物品是他买的,以前的房租是由他交的,现在都从我这房款里扣,这样一共扣走了6000元,然后说,房间里的东西你买了,房费你交的,现在房子也给你了,从此你我不存在问题了,母亲由你来管。我当然可以打官司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协助我办理过户手续,但我现在想知道,他扣走的、至今未退的那6000元算是怎么回事?这是否意味着他并未完全退还买房款?也就是说,这是否意味着我有更大的胜诉机会?他说我反悔了,他拿不出任何证据,相反,他却依然有6000元没有退还,而我是有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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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4 21:38
您好,具有致电进一步详谈您的法律问题,方便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4-24 22:36
你的胜诉较大
回复时间: 2013-04-25 11:16
你好,建议收集自证据,诉讼维权。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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