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年遇春  程金霞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后彩礼还需退还给男方吗。 结婚两年有一个一岁多的女儿。彩

山东-潍坊 03-02 09:4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6)
离婚后彩礼还需退还给男方吗。 结婚两年有一个一岁多的女儿。彩礼加其他的钱总共给了14万6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3-02 09:46
你好,可以协议或离婚。协议离婚: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二)《结婚证》;(三)身份证;(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建议委托我们专业律师,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回复时间: 2021-03-02 09:46
离婚一般不退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21-03-02 09:52
这个是不需要返还彩礼钱的啊。
回复时间: 2021-03-02 09:53
离婚一般不退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21-03-02 09:56
一般不需要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3-02 10:02
彩礼一般情况下不予退还。但是过高的,或者是对方陷入困境的,应当相应的退还。
回复时间: 2021-03-02 10:22
可以不予返还。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29694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3-02 10:39
一般不需要。
回复时间: 2021-03-02 14:00
如果已经领取结婚证,一般彩礼无需退还。
回复时间: 2021-03-02 10:30
这种的可以拒绝退彩礼,没领证没共同生活的话需要退
回复时间: 2021-03-02 10:55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回复时间: 2021-03-02 10:57
按照您的描述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两年,无需返还彩礼,具体可加微信一对一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3-02 13:18
您好,离婚后不需要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21-03-02 16:45
你好,可以协议或离婚。协议离婚: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二)《结婚证》;(三)身份证;(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建议委托我们专业律师,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回复时间: 2021-03-03 08:52
可以不退还的,如果有争议,双方可以走法律程序
回复时间: 2021-03-07 18:49
你好,可以协议或离婚。协议离婚: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二)《结婚证》;(三)身份证;(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建议委托我们专业律师,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建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上海杨浦区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694
安徽 合肥
人气:281944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27
江苏 南京
人气:149851
福建 莆田
人气:53967
广东 深圳
人气:20781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