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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工作的地方 ,从2020/10/5日开始上班 ,到2021/2/27日止 

山东-滨州 03-02 22:34  悬赏 0  发布者:ㅤㅤ 回答:(4)
我在我工作的地方 ,从2020/10/5日开始上班 ,到2021/2/27日止 ,没有签劳动合同 ,也没有入职信息 ,2月22我下班的时候 ,晚上8点来钟 ,让我去加班 我没去 ,第二天就不让我去了 ,因为我所在的这个公司是一个外包 ,用了国家电网的办公室 ,因为是第三方 ,因为我不是正式员工 ,只是一个外包的一个 , 让我去加班我没去 ,第二天局里就不让我进公司了, 我和我的老板讲过 ,他一直让我等通知 ,这都眼看10天了 ,还没有通知 ,请问一下 ,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 ,才能让公司给我把我两个月的工资给我结清 ,公司拖欠工资严重 ,说不给就不给 ,打电话也白搭 ,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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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3-03 00:36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我们可以写仲裁书   监察大队和仲裁委的区别:(一)性质不2113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5261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4102裁是劳动争议的1653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    (二)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    (三)处理的方式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处理;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依法对相关劳动争议作出调解或者裁决。    (四)受理时效不同:劳动监察的受理时效是二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五)针对的方向不同:劳动监察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对职工这一整体的劳动法权益侵害的保护,劳动仲裁则是侧重于用人单位和个别劳动者具体劳动争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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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1-03-03 14:5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1-03-03 11:28
这个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的。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3-07 18:37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我们可以写仲裁书   监察大队和仲裁委的区别:(一)性质不2113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5261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4102裁是劳动争议的1653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    (二)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    (三)处理的方式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处理;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依法对相关劳动争议作出调解或者裁决。    (四)受理时效不同:劳动监察的受理时效是二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五)针对的方向不同:劳动监察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对职工这一整体的劳动法权益侵害的保护,劳动仲裁则是侧重于用人单位和个别劳动者具体劳动争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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