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行政复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年遇春  蒙彦军  陆腾达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控申处主管检察长玩忽职守不作为行为,是否构成违纪违法办案?

辽宁-沈阳 03-03 06:05  悬赏 100  发布者:杨锡华 给我留言  回答:(5)
全国律师您好!
我是一家医疗机构法人,因屡遭官员陷害投诉无门,我在网上举报高官违纪违法的问题,证据确凿!遭到高官指使地方警察滥用职权,非法行拘举报人15天一案,我不服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我的起诉、上诉,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再审,该院独任办案检察官故意编造很多虚假事实、伪造证据,驳回我的抗诉再审申请!我有证据证明这位独任办案检察官驳回我的抗诉再审申请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我根据【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 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中发生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应当依照本规定进行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  
第六条 控告检察部门对办理案件中涉及违法行使职权问题的控告、申诉、举报,应当依法受理并及时审查。情况属实的,报请检察长决定予以纠正; 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移送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违法行使职权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不得隐瞒、包庇。
我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规定,于2020年10月10日向该人民检察院投诉举报:独任办案检察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嫌违纪违法犯罪,请求查处,被主管控申处的副检察长扣压三个多月拒不立案移交监察室部门查处!在这漫长的三个多月期间,已72岁的我昼夜备受痛苦的折磨、度日如年,气氛难平,生气、上火、着急,患病在身,喝了35天中药、输液打滴流!这种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作为的恶劣行为给我造成巨大损失!我历经近四个月的苦苦申辩,该检察院控申处才将我的投诉举报案,移交检察院监察室办理!
请问律师:控申处主管检察长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作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纪违法办案?
咨询人:金易华 电话15940763554
问题补充:
公民在本栏目提出咨询问题,是正当行为。律师给予解答,是权利和义务的体现,是负责任的行为!但是,律师应该认真审查咨询内容,才能作出准确的解答!如果咨询的内容没有看明白或者不认真看,做出的解答自然要有偏差!要知道:律师在本栏目作出的解答留存永远,是律师水平能力的展现,是责任心、公平正义的彰显!也是深受公民认可的高水平律师脱颖而出的机会!老百姓愿意找这样的律师帮助打官司,天经地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8515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3-03 09:01
需要证据核实的
追问:

这份咨询还看不明白吗!主管控申处副检察长扣压我的投诉举报信近四个月才立案移交该检察院监察室查处!法律规定控申处接到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办案检察官违法行使职权,需要多长事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律师应该知道!这些事实不是证据吗!

回答:

你可以投诉,但是律师帮你建议,不是一定要同意你的观点

追问:

你作为律师,解答问题,我感谢!在此栏目解答咨询是律师的权利、义务,也表明你是否有水平能力、公平正义感!主管控申处副检察长拖延、扣压近四个月才作出立案、移交监察室查处,他没有违纪违法吗?!这不是我个人的“观点”,应该是法律的观点!是公平正义的观点!

回答:

这不是律师义务,律师解答也不是会让所有人满意的

追问:

凡是在本网站登记挂名的律师,有免费解答公民的法律咨询,但是自愿的,公民不会强迫律师!律师解答问题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而不是公民个人满不满意的问题!例如:您解答:“需要证据核实的”。“主管控申处副检察长拖延、扣压近四个月才作出立案、移交监察室查处”,这不是证据吗?
控申处受理举报审查期限,有规定吧?!

回答:

你自己参考

追问:

我为什么提出法律咨询?主要是我很信任本栏目国家律师有一颗弘扬正气、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责任心!我深受主管控申处副检察长扣压举报近四个月才立案移交监察室查处的坑害,我向律师咨询是进一步求证是否构成“违纪违法办案”?如果构成“违纪违法办案”,我自然知道要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我并没有强迫律师解答!但是,如果律师愿意助一臂之力,不能“所问非所答”,应该认真审查咨询内容,给予准确的解答!律师留下的是足迹,是水平能力、法律功底、责任心的展示,这不重要吗!每一位律师都应该重视!这也是本栏目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回答:

律师帮你,但前提不欠你什么

回答:

我,还有其他律师都给你指路了。但是并不是要你来肯定我们是不是有能力、有水平、有功底的。沟通是相互的,你看懂这些答复你的话没有?

追问:

我看懂了律师给我的答复,是你们有些律师没有看懂我咨询的内容和我说的话,不管律师如何解答咨询问题,都不是恶意,我当然感谢!但是,律师解答我的咨询问题,是给全国人民看的,并不是我一个人来肯定律师“是不是有能力、有水平、有功底的”,而是展示给全国人民看的!例如:有的律师解答我的咨询说:“这个是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的”,扯哪去了呢!当地认识这位律师的老百姓,还敢聘请这位律师打官司吗?!我是善意指出!

回答:

想开点,世界上任何权利都是要自己争取的。

追问:

您的这句话是对的!我不是自吹,我是一位有写作水平、有能力、有法律功底、有胆量的投诉举报人,六起冤案、屡遭数十名高官的欺压,我能勇于面对!然而,却有很多含冤受苦人很需要你们律师伸出援手帮助法律指导,这就需要律师有水平、有能力、有法律功底,给予正确的法律指导、援助,这就是法律功底与责任心的展示!所以,愿您当一名为人民服务的好律师!

回答:

很多事,尽力而行

回复时间: 2021-03-03 10:24
可以向监察委投诉
追问:

我为什么提出法律咨询?主要是我很信任本栏目国家律师有一颗弘扬正气、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责任心!我深受主管控申处副检察长扣压举报近四个月才立案移交监察室查处的坑害,我向律师咨询是进一步求证是否构成“违纪违法办案”?如果构成“违纪违法办案”,我自然知道要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我并没有强迫律师解答!但是,如果律师愿意助一臂之力,不能“所问非所答”,应该认真审查咨询内容,给予准确的解答!律师留下的是足迹,是水平能力、法律功底、责任心的展示,这不重要吗!每一位律师都应该重视!这也是本栏目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回复时间: 2021-03-03 10:56
这个是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的。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追问:

我为什么提出法律咨询?主要是我很信任本栏目国家律师有一颗弘扬正气、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责任心!我深受主管控申处副检察长扣压举报近四个月才立案移交监察室查处的坑害,我向律师咨询是进一步求证是否构成“违纪违法办案”?如果构成“违纪违法办案”,我自然知道要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我并没有强迫律师解答!但是,如果律师愿意助一臂之力,不能“所问非所答”,应该认真审查咨询内容,给予准确的解答!律师留下的是足迹,是水平能力、法律功底、责任心的展示,这不重要吗!每一位律师都应该重视!这也是本栏目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回复时间: 2021-03-03 11:33
可以向监察委投诉
追问:

我为什么提出法律咨询?主要是我很信任本栏目国家律师有一颗弘扬正气、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责任心!我深受主管控申处副检察长扣压举报近四个月才立案移交监察室查处的坑害,我向律师咨询是进一步求证是否构成“违纪违法办案”?如果构成“违纪违法办案”,我自然知道要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我并没有强迫律师解答!但是,如果律师愿意助一臂之力,不能“所问非所答”,应该认真审查咨询内容,给予准确的解答!律师留下的是足迹,是水平能力、法律功底、责任心的展示,这不重要吗!每一位律师都应该重视!这也是本栏目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回复时间: 2021-03-03 12:01
可以向监察委投诉
追问:

我为什么提出法律咨询?主要是我很信任本栏目国家律师有一颗弘扬正气、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责任心!我深受主管控申处副检察长扣压举报近四个月才立案移交监察室查处的坑害,我向律师咨询是进一步求证是否构成“违纪违法办案”?如果构成“违纪违法办案”,我自然知道要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我并没有强迫律师解答!但是,如果律师愿意助一臂之力,不能“所问非所答”,应该认真审查咨询内容,给予准确的解答!律师留下的是足迹,是水平能力、法律功底、责任心的展示,这不重要吗!每一位律师都应该重视!这也是本栏目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03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64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26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