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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赔偿

江苏-苏州 04-24 22:09  悬赏 20  发布者:yunjae……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在房地产做出纳,还在实习期内,未签合同,我和5个同事在收钱的时候少收了20000元,但是找不出是哪个少收的,财务领导决定让我们6个人各赔偿3000元,但没有汇报给上级领导,我们该付这比钱吗?我们月工资就2000元,收银室还未装摄像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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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4 22:16
如果有过错,可以根据过错分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4-24 22:38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4-25 10:04
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有过错按过错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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