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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有关合同到期事宜

 04-25 13:38  悬赏 5  发布者:安奈雪子水晶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徐汇区 回答:(9)
本人从2007年5月21号入司* *日企至今,最后一次续签到期合同记得是下月5.20号!按理说公司无论要不要跟我再续签长期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到我。可是到目前为止,尚无任何消息!在此我想问下相关几点情况,1.若到下月截止日前一天通知我续签或不续签,我都应该做何回应?2.若到了合同期当天,我提出到期不续签合同,我要承担啥责任吗?公司又会对我采取啥行动吗?毕竟我的劳动手册和当月工资都未结清给付给我!最后,我要谢谢回答我提问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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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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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4月25日 13时57分
如果你是自己不想做了,合同到期若不续签,劳动关系自然在到期后解除,不需要提前告知,也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工资必须按合同支付给你,没有理由克扣,不付可以申请仲裁。
如果你还想继续做下去,如果你之前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的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在公司提出不续签的情况下,书面一份快递信件给公司(自己将快递单及信件留底),信件内容表示要求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那么至少你有证据证明是公司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此时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对你一直不表态,合同不续签也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依据你的信件及之前的劳动关系,公司需要在劳动到期后支付你双倍工资。
提醒一点,如果是你本人提出或者签署离职申请,或者是你到底自行与公司办理离职后续,并且没有证据证明是公司提出不愿意续签的情况下,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
追问:

谢谢王律师能详细的回复我,我现在就是不知道公司方的用意到底是处于哪种思想状态,因为凭前几次续签时间来看,现在这个时间早已经续签好合同了,而这次一直拖着不表态,我想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能让我提前得知他们的意向呢?王律师,站在我立场上我可以直接告诉你,我不想再跟公司续签了,但我也不想先提出辞职或到期离职,因为我提出了,就会得不到任何补偿了。就凭借这点,我想我还是要等到公司方先开口,等听到相关答案后,答案有二点:一是:继续跟我续签,而我这个时候可以提出不续签了。二是:不再跟我续签,那在这个时候,我是不是可以提出索赔呢?最后,我的个人档案资料是不是还在现公司人事部呢?听朋友说公司可以在我个人档案里面随便写一些不良记录的,我想确定是否真有这么一回事?若真可以如此操作,我应该从哪里先进行查找确认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此律师回答的最全面了,我会以此答案来进行操作。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5 13:39
你有权要回工资的,不给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4-25 13:44
1,你应根据你自己的意愿选择续签或不续签;
2,不管你签不签合同,你都没有责任,公司必须给你结算工资,办理退工手续。
回复时间: 2013-04-25 13:46
如果公司通知不予以续签的,你可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是你提出不续签的,你无需承担劳动责任,但是你应当获得的劳动手册和相关工资公司应当发放给你。
回复时间: 2013-04-25 13:48
1、你不愿意续签的话,不需要承担责任。
2、公司不愿意续签的话,需要给你经济补偿金。6年就是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4-25 13:53
1、你可以选择签或者不签。
2、到期日,你不同意续签,可以直接走人,工资结清。
回复时间: 2013-04-25 13:54
1、你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续签,如果你愿意续签,但是公司不愿继续续签,那么应当按照工作年限支付你6各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2、如果你自己不愿意续签,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公司应当及时为你办理退工、结清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4-25 14:14
公司不续签合同,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4-25 14:43
合同到期,公司必须给你结算工资,办理退工手续。如果公司通知不予以续签的,你可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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