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农商e贷骗了怎么办,该怎么处理

甘肃 03-24 20:32  悬赏 0  发布者:20210324Bpmr 回答:(12)
农商e贷骗了怎么办,该怎么处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7323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3-24 20:33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授权金”、“协议费”、“置卡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拒绝对方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没有拿到贷款不用还款,也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将合同、APP(软件)等所有材料截图发给本律师审查,教你如何正确处理。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可来电详细咨询,也可加我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3-24 20:33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2     你好,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把材料发律师审查。如果情况紧急,可直接电话联系本律师。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3-24 20:36
你好,把APP里面的界面截图发给我看看,我帮你审核下是否合法合理以及正确的解决。
回复时间: 2021-03-24 20:45
你好,如果你给他们转了钱,一般是很难追回来的。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提前咨询律师。我告诉你怎么处理,把相关材料截图、凭证发送给本律师审查,详谈可拨打本律师电话,也可以加我。
回复时间: 2021-03-24 20:59
远离网贷不是骗子就是高利贷,远离网上游戏兼职刷单加盟加工理财彩票炒股外汇期货骗子满天飞。,在你地派出所或者刑警队报案,多少都可立案。3000涉犯罪。常问进展。网贷都是陷阱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3117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3-24 21:17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3-24 21:28
报警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1-03-24 21:24
你好,网络贷款很多不合法,这是套路,所以应提高自身的戒备心。贷款相关材料可以给我看看,然后指导你方案
回复时间: 2021-03-24 21:31
有风险,处理不当,可能给你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第一确定是否收到贷款,第二贷款利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三在确认无风险前,建议暂停操作。如果有合同,可以将合同发送给本律师帮你审查合同中的风险陷阱,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给你提出合法可行的解决意见,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1-03-24 21:35
协商处理,协商未果,起诉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3-25 09:33
你好,是通过什么方式下载的这个贷款软件呢?建议你在没有核实平台的真假之前不要随便跟对方有资金往来,为了你自己的资金安全网贷请选择银行和一些正规贷款。为了你的资金安请在贷款前先把材料给我看,为你出具具体处理方案可以来电咨询本人。
回复时间: 2021-03-25 09:33
注意对刑法第266条的识别与风险防范。请注意对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34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986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40
山东 菏泽
人气:21810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75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