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刘海鹰  王景林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在平安普惠贷款十万每月还款本金家金额3189.29每月

新疆 03-25 12:17  悬赏 0  发布者:20210325jdnX 回答:(10)
你好我在平安普惠贷款十万每月还款本金家金额3189.29每月保险396担保费4每月服务费650加在一起每月要还4239.29合理吗 我该怎样维权 用的保单贷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3-25 12:17
你好,把APP里的所有页面截图发给律师审查,本律师帮你审核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安全可靠,指导你正确处理。如果情况紧急,可以直接电话联系办律师。
回复时间: 2021-03-25 12:22
你好,正规款公司是不需要在收到借款之前缴纳任何费用的。即使填写错了银行账号,转账也是原路返回,不会有资金损失,更不需要什么验证资金进行解冻。也不需要保证金。所以这就是骗子的套路。卡号错误的情况,也是骗子修改成错误的,就是为了诈骗找个理由有需要联系我详细咨询。本律师手微同号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8980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3-25 12:23
只需还合法本息
回复时间: 2021-03-25 12:37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网贷都是骗人的   不要相信 请直接报警处理 律师不处理这个 不要给我打电话
 如果是银行贷款 请及时还款 不还款不会坐牢但是会被拉入失信名单 被起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925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3-25 21:32
利息超过LPR4倍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21-03-25 12:17
你好,超过年利率超过国家规定以上的属于非法债务利息,不需要还;网贷平台通常以收取各种费用
(管理费、保险费等)、砍头息、以及等额本息的方式,让贷款人觉得名义利率不高,
实际上网贷的实际利率往往都高出法定的最高标准,高出的利息完全可以不还的

必须要进行计算才能判定是否合法
回复时间: 2021-03-25 12:27
你好,现在的国家法定年利率政策改变,你可以请专业人士细算年利率是否超出国家规定部分,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是可以不用还的,具体如何计算可以来电咨询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21-03-25 13:09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回复时间: 2021-03-25 14:21
你好,常见的这类情况都有风险,如果有利益损失建议你积极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3-26 14:00
您好,具体将贷款合同发过来看一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河北石家庄
安徽合肥
辽宁沈阳
山东聊城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潜江
人气:20222
广东 广州
人气:3929767
山东 菏泽
人气:216772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29
广东 深圳
人气:208760
广东 潮州
人气:1551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