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陈利厚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平安金融借了五万,说要1698,后期会跟五万一起还我,是真的吗?后来我说不要了

江苏-泰州 03-31 16: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7)
我在平安金融借了五万,说要1698,后期会跟五万一起还我,是真的吗?后来我说不要了,他说订单已生成,以后每月都要还,我该怎么维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3-31 16:52
是不是钱还没有到你的银行卡,只是到平台上,就让你先付费工本费,会员费,印花税或者就说先要付多少资金验证是否有还款能力 ,等就是各种前期费用才能提现?不交也不行,说合同已经生成,也要还款,说还要起诉你,让你承担违约责任什么的,反正就是各种恐吓威胁你,这样的话可以咨询我!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3-31 16:53
你好,你把合同等相关情况发给我,我帮你审查一下是否合法合理,然后教你正确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3-31 16:53
你好,你不要交纳费用,在你没有拿到贷款之前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不用还款,不用支付利息。我告诉你怎么处理,把相关材料截图、凭证发送给本律师审查,
可直接电话详细咨询本律师,也可以加我。
回复时间: 2021-03-31 16:53
你好,现在网贷情否复杂,大多数网贷都是高利贷和套路贷,甚至还有黑窝点有资料发给本律师审查一下在做处理。本律师手微同号有需要联系我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3-31 16:53
网贷平台诈骗较多,如果你已经被套路,千万不要想当然的盲目操作,一定要听取律师专业建议,有需要可以电话详细咨询律师,防止越陷越深。如情况紧急,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3-31 16:54
不要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21-03-31 16:54
不要再操作了,拨打或者添加本律师电话详细咨询,第一,您遇到的这家就有问题,不要再继续操作了,不懂的人以为删除不理就行了,那样根本就不安全,安全处理分为三步,1是查证核实归类,2是规避风险,3是消除隐患,才能安全处理掉。第二,合规没有费用的网贷也非常的多,本律师可以帮您介绍。第三,如果遇到网络诈骗,本律师可以指导您免费网上报案。第四,盲目办理网贷,容易遇到套路贷,本律师有套路贷的具体处理方案。
回复时间: 2021-03-31 16:55
你好,可以把合同等截图发给我审查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3-31 19:58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21-04-01 17:23
可以直接诉讼的
回复时间: 2021-03-31 16:55
假的,不要被骗了
回复时间: 2021-03-31 16:58
你好,遇上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现在网络很复杂,有很多诈骗分子冒充贷款公司行骗,如有不明白之处,请将相关资料发给本律师,本律师为你进行详细审查分析,助你识别网络诈骗,教你如何正确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3-31 16:59
你好,套路,网络贷款中,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贷款相关材料可以给我截图看看,我可为你维护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1-03-31 17:00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听取专业建议,有需要可以查看主页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3-31 17:26
借款民事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3-31 18:03
请注意对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回复时间: 2021-04-01 11:03
你好,谨防诈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黑龙江黑河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7767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69
广东 广州
人气:3931443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72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666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5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