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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颁布的法规现在是否有效?

江苏-扬州 04-29 09:55  悬赏 0  发布者:314500 给我留言  回答:(1)
请问,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颁布的法规现在是否有效?
问题补充:
请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严格依法正确适用财产保全措施的通知》(法经〔1991〕122号)第五条的规定,对生产工具、经营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如车辆、船舶等)确需采取保全措施的,一般可只扣押有关证照,允许当事人继续使用、营运,控制其收入。该裁定直接扣押申请人的车辆,明显与法律规定的比例原则相悖,致使申请人不能正常的生产、生活,给申请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严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严格依法正确适用财产保全措施的通知》(法经〔1991〕122号)的规定,不能采取直接扣押车辆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这条法规有没有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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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9 09:56
如果没有写明失效期,只要没有新的法律法规对其废止,就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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