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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怀了我的小孩可是在老家与人按照当地习俗结婚了…没有结婚证

陕西 04-29 17:32  悬赏 5  发布者:700520 给我留言  回答:(1)
请问我女朋友以前在家按照当地习俗与人结婚了,但没有结婚证,在她和我交往初期我并不知道,后来慢慢告诉我,并说明他们相处不来并不会有任何牵扯,直到后来她怀了我的孩子之后她老家结过婚的事情慢慢恶化起来。也就是男方需要她回去处理这个事情,两个月前她回老家处理,可男方不与处理,一直拖了两个月,直到几天前男方同意女方退钱并解除婚约,后来又后悔了,说只要女方她的人,现在女方打算不管男方而来我这边与我生活,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需要承担什么吗?最好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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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30 00:0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他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他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他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5,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最好的处理方法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让对方向法院起诉好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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