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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 小孩抚养权问题

河北 07-19 10:58  悬赏 10  发布者:258280……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老表于2006年份结的婚,2007年有的小孩,后因感情问题分居。结婚时根据当地风俗,有农村媒人介绍结婚,从第一次见面到结婚相隔不到7天,因为双方不了解,有了小孩以后发现女方精神上有问题(后来得知,女方婚前很多年就有精神病、结婚前一天还在吃药),后来就分居一年多,小孩一直跟着舅母长大,到现在女方闹的很厉害,并发展到今天来了四五个人把小孩也抢走了,我舅母很伤心。请问现在提出离婚,小孩抚养权能归男方吗?女方有精神病我想抚养权不适合归她,懂法律的大哥帮忙解答下,谢谢!(请不要复制法律条文一大堆,婚姻法我已经看过,帮帮出出注意即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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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7-19 11:09
女方有病不适合抚养孩子,应该归男方,由于女方有病对女方要安排好才能离婚
回复时间: 2008-07-19 11:06
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08-07-19 13:52
孩子的抚养权应该依法归你。你可以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
回复时间: 2008-07-19 14:03
你老表这种情况可以诉讼离婚,即向法院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应归男方,起诉时一起主张,法院会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08-07-19 17:34
我个人认为女方在这种情况下不适合抚养孩子,你可以主张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08-07-19 18:05
女方有病不适合抚养孩子,应该归男方
回复时间: 2008-07-19 20:56
孩子尚小的一般由女方抚养,你有证据证明其有疾病并不适合抚养小孩的,可以判决由你抚养!
回复时间: 2008-07-20 13:21
孩子不满两岁原则上归母亲抚养,如果你能证明孩子的母亲有精神病,孩子可以由你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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