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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请问我在p2p平台线上投资,平台清理后债权转让成功

北京-朝阳区 05-13 21:10  悬赏 0  发布者:刘文龙 回答:(10)
您好律师,请问我在p2p平台线上投资,平台清理后债权转让成功,与1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线下合同,合同到期未还本金及收益,报案还是起诉法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8121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13 21:46
直接起诉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4538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13 22:44
可以起诉解决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543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14 08:59
向法院起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14 09:20
报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14 09:29
你好,需要搜集证据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21-05-13 21:13
你好需要到法院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5-13 22:24
可以报案,报案后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21-05-14 05:04
您好:
小心投资陷阱,及时通过起诉或仲裁解决;
要结合具体的P2P出借合同、线下合同 、有无担保协议、出入金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成功代理过P2P平台出借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可以与我微信联系付费咨询、协商代理事宜。
回复时间: 2021-05-14 07:26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回复时间: 2021-05-14 13:10
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了,等待法院判决即可。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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