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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微粒贷网贷平台显示已经放款到APP没有到银行卡;提现显示卡号错误

四川 05-28 17: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8)
昨天在微粒贷网贷平台显示已经放款到APP没有到银行卡;提现显示卡号错误,资金被冻结了,要我拍了身份证还有手持身份证银行卡的照片,然后发了一张银监会的通知的图片,要求交解冻金才能更换卡号,我拒绝交钱客服说要提交法务部处理、起诉我、影响征信、要承担法律责任,今天发消息告诉我已经立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5-28 17:52
你好,所谓的说:要提交法务部处理、起诉你、影响你征信、你要承担法律责任等。如果遇到以上情况要小心,拒绝对方支付款项的要求,如需详细咨询,可直接来电详细咨询,也可加我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5-28 17:52
你好,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把材料发律师审查。如果情况紧急,可直接电话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21-05-28 17:57
你好,不用承担责任,别担心。别交费。如果没有提现到银行卡,确实没有拿到该笔贷款,不用还款,也不用支付费用。把相关材料截图、凭证发送给本律师审查,
可直接电话详细咨询本律师,也可以加我。
回复时间: 2021-05-28 18:29
建议谨慎核实清楚,有一定风险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615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28 19:17
“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等。 
回复时间: 2021-05-28 22:23
您好,不要理会。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568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29 10:10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21-05-29 17:57
这是骗财的
回复时间: 2021-05-28 17:53
网贷APP显示已经放款,但是遇到资金冻结,卡号错误,注册会员此类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可能是遇见“套路贷”了,如果已经签订合同,建议及时咨询处理取消合同.
回复时间: 2021-05-28 17:53
你好,网贷一定要小心,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我能有效的减少您的损失,也可避免征信被黑,日常的通讯被骚扰等情况。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我教你分析解决,为你出具完整的处理方案
回复时间: 2021-05-28 17:54
你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网贷各种各样要警惕风险,先不要操作分析,核实好后避开风险安全处理比较妥当,依法处理正确维权网贷有风险可能会被骗。
回复时间: 2021-05-28 17:56
那你想怎么样
回复时间: 2021-05-28 17:57
你好,网上贷款要谨慎,一不小心就会遭遇“套路贷”,遇到要求办会员、交保证金、卡号错误等情况,很可能是遇上了诈骗,你交了一笔就会有另一笔要交,我们可以帮你取消合同  可联系讲解处理意见
回复时间: 2021-05-28 17:59
你好,这个就是套路贷,“套路贷”是一个披着金融工具外衣的骗局,套路极其深。如果您有借款需要,请尽量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借款中一旦发现问题,特别是利息超过法定上限,或对方刻意绕开法律管制、签署虚假合同,遇到也不要过于紧张,本律师每年处理网贷案件高达一万起,发平台相关信息截图发过来审核,教你具体处理方案
回复时间: 2021-05-28 18:43
这类型的平台风险较大,建议把材料发给律师看看判断风险。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5-28 19:12
对方的行为违背金融、法律常识。注意对刑法第266条的识别与风险防范。请注意对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回复时间: 2021-05-29 10:38
“套路贷”主要对象为中低收入群体、急需资金的创业者、缺乏金融和法律知识的中老年人。这个群体的人警惕性没有那么强。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打钱,我们可以帮你取消合同,可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5-29 15:34
远离网贷,不要轻信盲目操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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