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魏伟  毕丽荣  刘哲  
该问题已关闭

中佳华达投资理财被骗17万,平台要求充值投资保险备案,没有按要求就被

福建-泉州 05-31 14:2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9)
中佳华达投资理财被骗17万,平台要求充值投资保险备案,没有按要求就被,资金冻结,会员号被封,目前app已无法打开,怎么办?有同样的朋友吗?有很多转账记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5-31 14:34
你好,碰见这种情况议听取律师专业意见,谨慎核实清楚,如需帮助可微聊。
回复时间: 2021-05-31 14:37
你好,网络平台诈骗较多,如果你已经被套路,千万不要想当然的盲目操作,一定要听取律师专业建议,有需要可以电话详细咨询律师,防止越陷越深。如情况紧急,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 [广东-深圳]
  • 宋昕律师 VIP
  • 电话:13312939595
  • 17310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31 15:44
关于网络金融投资案件选择专业律师的几点建议:1.律师要专业处理网络金融案件三年以上,什么是专业?也就是三年以上基本不做其他案件;2.律师执业年限五年以上,这个可以说明执业经验丰富;3.有很多个成功追回的案例,可以说明确实成功处理过这类案件;4.最好有刑事侦查经验,因为网络金融案件,多少都会涉及到诈骗等,所以律师有刑事侦查经验,比较好;5.具有多种金融行业资格,这个可以说明在金融方面的专业程度,否则都是空谈;6.最好是法律专业研究生学位,这个可以说明律师的法律功底深厚程度。7.一定核实专业律师的身份,不要被所谓的“维权者”、“律师黄牛(给律师拉业务的)”忽悠,一定牢记不要二次被骗。
医生看病,需要见病人;律师办案,需要看材料;作为全国的网络金融专业律师,告诉你:无论平台是否关闭, 人员是否跑路,公司是否注销,都可以追回的,反复看我下面的回复。 网络投资“被骗”,追回的方法有: 第一, 建议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一定要核实律师身份(保证是谈案律师处理案件)、核实律师的专业资质以及工作经验,人生阅历。防止案件被倒卖,防止二次被骗; 第二,本律师成功追回多人被骗的损失,并且有2个是100%全部追回。2019年9月6日,又有一个2,000,000.00元的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终于打赢了。10月份,河北刘先生成功追回近90%;11月份,福建泉州的李先生,发生一年多的案件开始追回。。。。2020年4月份成功帮助秦先生、2020年4月份,成功帮助欧女士追回损失。欧女士拿到钱时激动地说,没有想到派出所都说无法追回,让你追回来了,真牛。8月26日成功帮助潘先生追回损失720000元,高达80-90%。 第三,本律师具有5年刑事侦查经验,5年刑事辩护与网络金融经验,专业处理刑事案件与网络金融案件。 第四,本律师为了确保追回的可能性,本律师接收案件需要经过评估,评估是收费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827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31 15:59
报警并提供线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907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31 20:31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6-01 16:48
网络平台诈骗较多,如果你已经被套路,千万不要想当然的盲目操作的
回复时间: 2021-05-31 14:33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回复时间: 2021-05-31 16:03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6-01 13:06
现在诈骗以及高利贷较多,务必谨慎。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山东东营
黑龙江黑河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上海徐汇区
安徽合肥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6617
广东 广州
人气:3929580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433
山东 东营
人气:26163
重庆 沙坪坝
人气:521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34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26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