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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与离婚

陕西-西安 05-01 17:56  悬赏 0  发布者:123随意 给我留言  回答:(7)
夫妻吵架,一方起诉离婚,原因是家庭暴力,并且提出将孩子判给被告方,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其实原告的个人原因对离婚是早有预谋的,并非家庭暴力。作为被告方现该怎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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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1 18:19
建议你收集对你有利的证据
  •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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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532744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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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5-02 12:42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5-01 18:01
应该不赔偿精神损失费;
回复时间: 2013-05-01 18:04
建议来电说清事实
回复时间: 2013-05-01 18:06
如无家庭暴力,可不同意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5-01 18:16
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相关事宜,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说有家庭暴力,必须要有证据,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5-0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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