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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问题

浙江-杭州 06-09 15:51  悬赏 0  发布者:zxd955…… 给我留言  回答:(17)
婚前女儿在女方那边有交保险,离婚后孩子跟南方生活,保险费用需要谁来承担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6-09 15:53
由双方解决 任何一方负担都可以 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
回复时间: 2021-06-09 16:22
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21-06-09 16:31
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328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6-09 16:43
你好,这个要看双方的约定由谁支付的啊
回复时间: 2021-06-09 18:15
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21-06-09 18:54
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了的,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21-06-09 22:10
要看双方的约定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6-13 10:20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6-09 16:03
根据你的陈述,女方是保险投保人,受益人可能指定是孩子或者女方自己,离婚后一般应由投保人即女方继续缴纳保险。
回复时间: 2021-06-09 16:06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回复时间: 2021-06-09 16:10
可以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21-06-09 16:49
建议你们协商处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再到法院起诉。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6-09 16:49
需要共同承担,
回复时间: 2021-06-09 17:44
什么保险呢?
回复时间: 2021-06-09 23:40
双方交纳。
回复时间: 2021-06-10 14:02
协商好
回复时间: 2021-06-10 16:16
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由女方负责,女方不愿意也可以不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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