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思南  
该问题已关闭

我今天在微粒贷上借了4万元,在填写银行卡号时写错了一个数字,上面显示我信息不符被冻结了

福建-泉州 06-12 13:0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今天在微粒贷上借了4万元,在填写银行卡号时写错了一个数字,上面显示我信息不符被冻结了,然后我找她们解冻,她们让我交百分之三十的费用才能解冻,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一万二,让我把一万二打到我银行卡上证明是我本人操作本人在使用这个卡,给我四十五分钟时间办好,要不会影响征信,会影响孩子高考,这是真的吗,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6-12 13:19
你好,是不是网贷提现到平台,还没有到你银行卡,就说你卡号错误,资金被冻结了,然后客服就告诉我说要交多少多少保障金,解冻金,保证金等反正就是各种理由交钱到某个帐户才能解冻,然后有可能还给你发一份以银监会名义的文件,或者说要提交法务部处理,就算你不交钱也要还款。如果是这种情况,千万小心,可以直接联系本律师或者加我,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回复时间: 2021-06-12 13:20
你好,是不是网贷贷款已经到平台,但是还没有到你银行卡,但是需要开通会员费等,如果你开通会员费,就说你卡号错误,资金被冻结了,然后需要联系客服缴纳要交解冻金,保证金等才能解冻,就算你要解除合同也是需要承担还款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千万小心,可能遇到诈骗了,具体可以直联系电话咨询或加我,教你处理办法!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8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6-12 13:21
你好,需要看合同是否合法。
回复时间: 2021-06-12 13:26
你好,不要交解冻费,防止被因为你没有收到贷款不用承担责任,也不用还款,更不用支付其他的费用。把相关材料截图、凭证发送给本律师审查,可直接电话详细咨询本律师,也可以加我。应该没有什么解冻的说法。
回复时间: 2021-06-12 13:30
建议谨慎核实清楚,有一定风险的
回复时间: 2021-06-12 13:47
可以直接按照过错及损失来承担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807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6-12 16:36
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30550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6-13 00:24
骗人的,别上当。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024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6-15 11:31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21-06-12 13:20
你好,网贷贷款需要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并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审核通过快、审批额度高等为诱惑,以各种手段要求你事先支付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为了你的资金安请在贷款前先把材料给我看,为你出具具体处理方案可以来电咨询本人。
回复时间: 2021-06-12 13:45
请注意对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回复时间: 2021-06-12 15:23
你好,“套路贷”团伙普遍不具有金融资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利用急缺钱人的心理,先签订合同,后面放款时要交会员,或者卡号错误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我们可以帮你取消合同  可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6-12 17:20
你好,你这种是“套路贷”,利用急缺钱人的心理,先签订合同,后面放款时就会要你交会员费、置卡金、保险费,或者出现卡号错误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我们可以帮你取消合同  可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西南昌市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江西 南昌市
人气:1430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448
山东 菏泽
人气:218894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9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