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牟金海  吴健弘  李波  陈利厚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欠钱后逃跑

河南-许昌 05-02 11:44  悬赏 10  发布者:151374…… 给我留言  回答:(7)
本村的一个人于2010年向我借了12万后逃跑至今了无音信。我该怎么办?问题是人找不到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306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02 12:08
尽快起诉,你这都超过时效了。
追问:

时效?起诉就可以了么?问题是找不到人

回答:

人找不到,一样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的,先把债权固定下来再说。但超了诉讼时效就很麻烦,尽快去做吧。

  • [河南-许昌]
  • 李浩律师 VIP
  • 电话:13839030316
  • 254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03 11:09
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建议您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便于避免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此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5-02 11:45
可以依据有关证据起诉处理
追问:

可是找不到人啊

回答:

找不到人不重要 起诉不需要找到人

回复时间: 2013-05-02 15:24
可以依据有关证据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5-02 16:58
你好,自权利受到侵犯或者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起两年。  我国目前关于诉讼时效效力的规定  诉讼时效效力是指诉讼时效完成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发生的法律后果。在我国民商事立法及学说均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起民事权利的权利,即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关于时效的效力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但仍享有起诉权 .权利人因此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以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以实现自己的实体权利的权利,即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但并不因此丧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即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经审查确认权利人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才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但不因此丧失实体请求权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予以保护,但权利人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愿意履行的,权利人有权受领 .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已经完成为理由而反悔,或主张权利人受领履行属于不当得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权利人也可以予以拒绝。  3、主债权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时,人民法院对于权利人因主债权而取得的各种从权利,也不予以保护。  4、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履行达成新的协议或具体还款协议的,重新确认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应当认为原债权债务关系因得到重新确认而重新起算诉讼时效期间 .例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的通知,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3-05-03 08:07
你好,你能把情况说的具体的吗,对方的情况
回复时间: 2013-05-03 13:45
人找不到,一样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600
山东 东营
人气:26614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82
广西 柳州
人气:7122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