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消费权益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王远洋  吴健弘  蒙彦军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未经同意的消费

陕西-西安 05-02 14:41  悬赏 20  发布者:爱莎的朵拉 给我留言  回答:(10)
去一家美容医疗机构治疗脸上的青春痘,一开始交过1500元,一共有12次治疗,在第9词治疗之后,该店的人说治疗时使用了一种药剂,需要另付200元,但是在治疗之前以及治疗时却并未提及要另外付钱,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付款。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2 14:43
按照双方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13-05-02 14:46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13-05-02 14:51
不需要付费。
回复时间: 2013-05-02 15:04
你可以不同意,不付款。
回复时间: 2013-05-02 15:1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可以不同意,不付款。《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5-02 15:18
你好,依据你的叙述,可以不支付,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回复时间: 2013-05-02 15:27
不需要给钱,不认可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5-02 15:59
按照最初约定履行。如果有出入,协商不成的可以合同未约定,事先未告知说明为由拒绝支付额外款项
回复时间: 2013-05-02 16:46
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找对方谈。如果确实没有该项消费约定,可以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13-05-02 17:16
消费多有陷阱,请谨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山东聊城
广东茂名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1578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6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