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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咋办?

黑龙江-佳木斯 05-09 08:56  悬赏 40  发布者:zouliw……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2年5月11日,省内某县张三一行3人来我处李四点上准备插秧,晚饭后8点半入睡,次日早发现张三失踪,李四与其家联系,张三家里来几个亲属寻找。8天候在距李四点7,8里的王五的点后水沟边发现一尸体,有人报案,当地公安与上级法医到场,经尸表鉴定为溺水身亡,自杀行为。张三亲属与李四一起将尸体送火化厂,李四代交3000元钱。以后张三亲属与李四商谈相关适宜未果。张三亲属曾说尸检,干警告诉他门程序。他们不履行程序尸检,又不交停尸费,尸体火化不了。张三妻子说委托其丈夫的妹夫处理。其妹夫在外省迟迟不来,并说。我们不签字。尸体放几年也的放。公安以不是刑事案件不介入。火化厂已停尸近一年,费用近10万元。起诉忙人花钱。即使赢了可能也见不到钱。想问1。怎样快火化2。起诉应该在哪地起诉。有死亡地/火花厂/某县,应该哪个部门协调或处理?请律师指点
问题补充:
昨天,我们邮递个快件,告知死者家属5月20日前拿出意见,5月31日不出意见,也不着手处理,殡仪馆以无主尸处理。因已经停放一年。期间也告诉过死者家属抓紧处理,但无动静。这样办合适吗?这个问题很难,一直没有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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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9 08:58
在事故发生地
回复时间: 2013-05-09 11:37
最好能发一封律师函给死者配偶或者父母。
我的补充: 2013-05-09 11:41
李四如果没有过错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追问:

李四只是与死者刚有口头雇工关系,还没正式干活,主要是死者死在干活辖区以外,不属于李四范围,且超出雇工关系范围,仅此应该和李四没关系。如果说还有其他疑问,死者家属应该提出方案,比如申请尸检,我们以民政部门发了个通知送达给死者妻子。5月底后,再不回应,殡仪馆按无主尸火化。可以吗?

回答:

你们是没有权利以民政部门名义发通知的。还是在当地找个律师发律师函吧,不会花很多钱的,律师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帮你们发函,有利于你们解决问题。

追问:

在他们当地安排人去找张三老婆送达时,他老婆家都走了,听说到辽宁去了,再咋办?

回答:

找个律师以快件形式发个律师函吧,否则以后事情处理更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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