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好分期借了2000分12期,应还2436.10 我在好分期借了2000分12期,最后应还2436

吉林-长春 07-07 16:19  悬赏 0  发布者:20210707jhsH 回答:(11)
好分期借了2000分12期,应还2436.10 我在好分期借了2000分12期,最后应还2436.70利息高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7-07 16:19
你好,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把材料发律师审查。如果情况紧急,可直接电话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21-07-07 16:38
法律不保护过高的利息,加我联系我, 教你怎么做,给你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21-07-07 16:51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网贷,再具体可微聊,,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1195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7-07 17:18
你好,要看合同如何约定以及是否生效,利息太高了不合法的哦。
回复时间: 2021-07-07 21:32
超过年利率超过国家规定以上的属于非法债务利息,不需要还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3117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7-08 09:43
利息超过LPR4倍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21-07-07 16:20
要看你合同,有疑问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21-07-07 16:22
你好,超过年利率超过国家规定以上的属于非法债务利息,不需要还;网贷平台通常以收取各种费用
(管理费、保险费等)、砍头息、以及等额本息的方式,让贷款人觉得名义利率不高,
实际上网贷的实际利率往往都高出法定的最高标准,高出的利息完全可以不还的

必须要进行计算才能判定是否合法
回复时间: 2021-07-07 16:26
不属于高利贷
回复时间: 2021-07-07 18:41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回复时间: 2021-07-07 19:56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西贵港
福建福州
山东聊城
上海黄浦区
湖北武汉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8081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75
广东 深圳
人气:208948
天津 南开区
人气:1003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493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5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