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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通告:李远森涉嫌分期金融机构贷款恶意拖欠,调解期已截止

广西-钦州 07-15 19:3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7)
法务通告:李远森涉嫌分期金融机构贷款恶意拖欠,调解期已截止。原告为预防坏账风险已要求我方将备案材料(包括:备案书,贷款合同,账单)将一并移交进行案件受理,并向你当地机关下达协查函。因你一直拒接电话和拒接处理,我方已默认你本人放弃协商自愿接受司法诉讼。特此告知!收到这个短信莫名其妙的人我也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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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7-15 19:42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15%。如情况紧急可直接电话联系本律师, 或加微信(手机微同号)。
回复时间: 2021-07-15 19:44
你好,通过链接网站下贷款软件基本上都存在不可靠性, 建议贷款尽量去正规贷款平台, 不要去这些平台贷款,出现情况建议及时给我看看相关材料,再教你如何维权有需要联系我详细咨询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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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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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1-07-15 20:08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21-07-15 20:19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网贷,再具体可微聊,,。远离网贷
回复时间: 2021-07-15 20:26
可以直接按照欠款来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21-07-18 19:09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21-07-16 08:55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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