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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继承丈夫的房产,重新办 新的房产证.房屋产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如果出售?税收问题?

四川-成都 05-03 21:11  悬赏 0  发布者:xxm259…… 给我留言  回答:(1)
十年前我们1家3口从农村进城,父母买了一套2手房,当时办理房屋产权的时候房产证为父亲.母亲.我各占33.3%. 父亲为户主。土地使用证是父亲1人的名字。 3年前父亲去世。2年前因需要资金周转,用房屋向银行贷款。需要重新办理房屋产权。母亲继承了父亲名下的33.3%。新办的房产证母亲66.7%.我33.3%土地使用证是母亲1人的名字.
现在我们准备将此房屋出售。请问
1.我们目前是属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呢?还是不满5年?
2.如果将此房屋卖出以后,我以个人的名字重新新买一商品房,属首次购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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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4 08:21
可以具体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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