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拍拍贷莫名其妙不停给我公司打电话,说我欠钱,但我以前都没听过他们公司

甘肃-兰州 07-27 23:14  悬赏 0  发布者:20210727Fk4J 回答:(10)
拍拍贷莫名其妙不停给我公司打电话,说我欠钱,但我以前都没听过他们公司,更别说跟他们借钱了,而且电话号码都不固定,回拨过去都说没打过我们公司电话,我到派出所报案了,现在以经影响到我正常工作和生活了,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7-27 23:14
你好,到的网贷情况是,手续非常简单快捷,不需要担保人签字和财产抵押,申请后很快就通过了,随后系统显示贷款进入APP钱包,但是你的银行卡没有进账。平台的客服说你银行卡号填写错误导致打款失败,需要技术处理修改卡号。但是修改银行卡需要交纳手续费,客服会告知您,手续费随后会和贷款一并打入你的银行卡,你如果单方提出终止贷款,对方就会告知你合同已经生效,您不但要偿还贷款,还会产生其他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建议直接和律师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7-27 23:17
那就不理他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924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7-28 01:45
你卡号错误,资金被冻结了,然后客服就告诉说要交多少多少保障金,解冻金,
认证金等,反正就是各种理由交钱到某个帐户才能解冻,然后有可能还给你发一份以银监会名义的文件,或者说要提交法务部处理,就算你不交钱也要还款。
如果是这种情况,千万小心
回复时间: 2021-07-28 02:27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欠钱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财产和收入。他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我们可以写起诉材料或者代理起诉。
欠钱不还被起可能面临以下问题:1、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2、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3、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4、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5、最后,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73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7-28 08:37
有签订合同吗?若有建议加微信审查合同效力
回复时间: 2021-07-28 15:49
到的网贷情况是,手续非常简单快捷,不需要担保人签字和财产抵押的
回复时间: 2021-07-28 16:27
和派出所联系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7-30 09:52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21-07-27 23:21
如果被侵权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7-28 09:15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281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